江苏扣件在生产过程中回火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或消除淬火应力,提高韧性和塑性,获得硬度、强度、塑性和韧性的适当配合,以满足江苏扣件的性能要求。
1.江苏扣件的回火特性
淬火钢回火后的力学性能,常以硬度来衡量。在未完全淬透情况下,沿工件截面硬度差别随着回火温度的提高及回火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减小。合金钢的回火特性,基本和碳钢类似。但对具有二次硬化现象的钢则不同,也不能简单地用M参数来表征回火程度。
2. 低温回火
低温回火又称“消除建筑扣件应力回火”。回火温度范围为150-250摄氏度,回火后的组织为回火马氏体。钢具有高硬度和高耐磨性,但内应力和脆性降低。经渗碳和表面淬火的建筑扣件,回火后的硬度一般为58-64HRC。
3. 回火时间
江苏扣件回火时间应包括按工件截面均匀地达到回火温度所需加热时间以及按M参数达到要求回火硬度完成组织转变所需的时间,如果考虑内应力的消除,则尚应考虑不同回火温度下应力弛豫所需要的时间。对以应力弛豫为主的低温回火时间应比表列数据长,长的可达几十小时。对二次硬化型高合金钢,其回火时间应根据碳化物转变过程通过试验确定。当含有较多残余奥氏体,而靠二次淬火消除时,还应确定回火次数。